太原师范学院(部门)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
部门负责人(签字):马占钧 闫二旺 填报时间:2022年5月31日
部门 |
权力运行 事项 |
廉政风险点 |
防控措施 |
风险程度 |
直接 责任人 |
部门分管责任人 |
部门主管责任人 |
分管 校领导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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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“三重一大”制度 |
1. 学院改革发展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引进等 |
院党委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|
重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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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党委书记、院长 |
马培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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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内部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、教研室主任等推荐任用 |
院党委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|
重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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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大额度经费开支(教职工绩效发放、学科专业建设经费),仪器设备采购等 |
院党委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|
重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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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经费使用管理 |
1.办公经费 |
严格按照《太原师范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太原师范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在政采网上采购办公用品 |
一般 |
党政办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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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党委书记、院长 |
马培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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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学生活动经费 |
严格按《太原师范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执行 |
一般 |
分团委书记(负责人) |
党委副书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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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科研经费 |
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科研经费支出规定执行 |
一般 |
项目负责人 |
科研副院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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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党务活动经费 |
严格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党务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执行,并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 |
一般 |
组织员 |
院党委副书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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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工会会费 |
严格按照《太原师范学院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规定》执行,并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 |
一般 |
分工会委员 |
分工会主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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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教职工评聘、考核、评优评奖 |
1、教职工聘任、职称评定 |
成立聘任工作组,严格按学校规定进行,并公示最终结果 |
一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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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党委书记、院长 |
马培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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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教职工年终考核 |
严格执行《太原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》,并公示考核结果 |
一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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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各类评优评先 |
在规定范围内公开投票选拔,并公示评选结果。 |
一般 |
教工党支部书记、教研室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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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学生奖助学金评定、评优评先 |
1、各类奖学金评定 |
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,成立评定小组、评定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进行公示。 |
一般 |
分团委书记、辅导员 |
院党委副书记 |
院党委书记、院长 |
马培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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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各类助学金评定 |
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,成立评定小组、评定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进行公示。 |
一般 |
分团委书记、辅导员 |
院党委副书记 |
3、优团、优干等评定 |
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,成立评定小组、评定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进行公示。 |
一般 |
分团委书记、辅导员 |
院党委副书记 |
4、学生干部选任 |
实行个人报名、公开竞聘办法选任 |
一般 |
分团委书记、辅导员 |
院党委副书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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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发展党员 |
1、团组织推优入党 |
严格执行团中央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 |
一般 |
分团委书记、辅导员 |
院党委副书记 |
院党委书记 |
马培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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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及教育培养 |
严格执行《中共太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、《太原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》,并进行公示。 |
一般 |
各党支部书记、组织员、辅导员 |
院党委组织委员 |
3、发展对象的确定、考察及组织发展 |
严格执行《中共太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、《太原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》,经院党委会会议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。 |
一般 |
各党支部书记、组织员 |
院党委组织委员 |
6、党务、院务公开 |
凡涉及全院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|
建立党务、院务公开制度,明确公开事项、范围;建立院学术委员会,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参与学院管理、监督作用。 |
一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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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党委书记、院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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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人:林嘉程 联系电话:15535159885
注:1、风险程度分“重点“和“一般”两个等级。原则上涉及“三重一大”内容的事项中的风险点应定为重点风险等级,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严重损害或后果的也应定为重点风险等级;其余定为一般风险等级。2、教学院系需党总支书记、院长(主任)同时签字。